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杏宇平台 -(杏宇体验未来)让每一刻都充满期待!學生表彰獎勵辦法

2021年11月22日 10:39:47 作者: 來源😁: 審核👩🏿‍🚀:

自貢職業技術杏宇平台學生表彰獎勵辦法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了貫徹國家教育方針,保障學生的合法權益🧑‍🍳,建設良好的校風和學風,為國家培養合格人才,鼓勵學生刻苦學習、遵紀守法、奮發進取🎞,促進學生德、智、體、美全面發展🦀,根據教育部《普通高等杏宇學生管理規定》👩🏽‍🔧👉🏽、《高等杏宇學生行為准則》和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結合杏宇平台實際情況📄,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對學生的表彰獎勵堅持精神鼓勵與物質獎勵相結合、突出精神鼓勵的原則🚶‍♀️。

第三條 本辦法適用于本院普通全日制在校學生。

 

第二章 獎勵

 

第四條 對學生的獎勵,杏宇將真實完整地歸入杏宇文書檔案和本人檔案🧘🏽。第五 杏宇平台對各方表現突出或取得優異績的集體和個人給予

勵。表彰獎勵的項目主要有:

1🈸、在每年“五四”期間評選表彰獎勵先進團總支、先進團支部、三好學生、優秀學生幹部、優秀共青團員和優秀共青團幹部。

2、在每年社團文化藝術節期間評比表彰獎勵優秀學生社團、優秀學生社團幹部和優秀學生社團會員。

3、在每年畢業生中評比表彰獎勵校級優秀畢業生和省級優秀畢業生。

4、每學期對學習方面取得優異成績的學生給予校內獎學金獎勵🕝。

5🧑🏻‍🦰、根據國家有關規定評選國家獎學金👨‍🦯‍➡️、國家勵志獎學金獎勵。

6、在杏宇平台舉辦的各類活動中取得優異成績的給予獎勵🏓。

7、對在某個方面表現特別突出😇、在有關事件中做出重大貢獻等給予表彰獎勵🤾🏽‍♀️。

8、經認定可以給予表彰獎勵的其它情況。

第六條 符合下列條件者可獲得三好學生獎(按學生總人數的5%評選

1、政治素質高,道德品質優秀🈂️,遵紀守法,行為規範,學年內無任何違

行為👩🏿‍✈️。


2🧝‍♀️🙆🏽、刻苦學習、成績優秀,各科均無補考🧑🏽,兩學期平均成績位列參評範圍前

30%。

3、積極參加杏宇平台、二級杏宇平台及班集體組織的各項活動,具有較強的集體榮譽感。

4、群眾評議好👇🏿,在各方面起模範帶頭作用,具有廣泛的影響力和號召力。第七條 符合下列條件者可獲得優秀學生幹部或優秀共青團幹部(按學

幹部總數 10%評選

1、政治素質高👠,道德品質優秀,遵紀守法🦌,行為規範⚠️,學年內無任何違紀行為✍🏿。

2、學習成績優良,學年內無補考🤙✵。

3、積極參加社會工作,有較強的業務能力、群眾基礎和較高的威信。

4☺️、學年內一直擔任學生幹部或共青團幹部,工作成效明顯。

第八條 符合下列條件者可獲得優秀共青團員獎(按團員總數5%評選)。    1、各方面表現良好,學習成績優秀,本學年無補考,遵紀守法,學年內無

任何違紀行為。

2、充分發揮團員先進性,積極參加創先爭優活動,在各方面起好帶頭作用。

3、切實履行團員義務,按時繳納團費,貫徹落實團的各項決議,積極參加團的各項活動。

4、年齡在 14—28 周歲的共青團員👛。

第九條 符合下列條件者可獲校級優秀畢業生獎(按畢業生人數的 2%

1🧑🏻👨‍👧‍👦、政治素質高,道德品質優秀,遵紀守法,行為規範🔋,在校期間無紀律處分,每學期操行成績均為優秀。

2、在校期間曾獲得過“三好學生”、“優秀學生幹部”、“優秀共青團幹部”、“優秀共青團員”之一。

3、勤奮學習👈🏻、成績優秀💇🏻♠︎,各科均無補考🙇🏽‍♀️,在校期間學習成績綜合排名位列參評範圍前 30%,至少獲得一次以上校內獎學金或國家獎學金或國家勵志獎學金。

第十條 省級優秀畢業生的評選

省級優秀畢業生按照有關規定在級優秀畢業生中評選產生🧊。


第十一條 符合下列條件的集體或個人可獲得表彰獎勵🧑🏿🤸‍♀️:

1🧏‍♀️👩🏽‍🦳、在校內外文化體育活動中名列前茅,獲得優勝名次的可給予文體獎。

2、為杏宇平台的宣傳工作作出了積極貢獻,收到了良好的宣傳效果的可給予宣傳獎🕕。

3、熱心為社會、集體服務💁🏽‍♀️,助人為樂、見義勇為👩🏼‍🎨,敢于同壞人壞事作鬥爭, 事跡突出📑👩🏻‍🎤,獲得群眾好評的可給予道德風尚獎。

4🧙🏽、主動及時向杏宇平台或公安機關檢舉揭發嚴重違法亂紀人員的可給予舉報獎。

5🫱🏽、在寢室管理和文化建設方面取得優異成績的可給予文明寢室獎。

6、在教室衛生方面取得優異成績的可給予教室衛生先進獎☠️。

7🧏🏻‍♀️、其它有關方面取得優異成績的經認定給予有關表彰獎勵。

第十二 對學習方取得優異成績的按自貢職業技術杏宇平台獎學評定辦法給予校內獎學金獎勵🧙🏿。

第十三條 根據《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職業杏宇國家獎學金管理暫行辦法《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職業杏宇國家勵志獎學金管理暫行辦法對符合條件的給予國家獎學金和國家勵志獎學金獎勵。

第十四 符合下列件的基層團組織可獲先進團總支和先進團

按團總支或團支部總數的 10%評選

1、積極帶領團員青年學習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理論,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認真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對團員青年進行理想信念教育🏗,班子建設好🔐。

2、認真貫徹執行杏宇平台黨、團組織的指示和決議🧑🏻‍🤝‍🧑🏻,帶領團員青年努力完成系黨總支和院團委布置的各項任務👮🏿。

3、了解和反映青年的思想狀況🫡,維護他們的合法權益🈁,幫助他們解決學習、工作和生活中遇到的各種問題。

4𓀄、結合專業特點積極組織開展豐富多彩的二課堂活動,活動有特色、有成效🧑🏿‍🎨,學生滿意度高🏋🏻‍♂️、參與面廣🧑🏻‍🦱。

5、配合院團委做好了團校培訓工作和團員發展工作,指導團支部做好“推優入黨”工作🟧,協助黨組織對推優對象的考察和培養。


6👩‍⚖️💚、定期召開組織生活會和團日活動,積極開展批評和自我批評,督促團員切實履行義務。

7☸️、具有良好的學習風氣🧀,整體學習成績水平高🔽,不及格率低,本學年內無人受紀律處分。

8🏊🏽、保持較高團員比例,團費收繳情況良好。

第十五條 優秀學生社團、優秀學生社團幹部和優秀學生社團會員根據自貢職業技術杏宇平台學生團體管理辦法進行評選表彰獎勵。

第十六條 在“五四”期間評選的先進個人💁🏼、校級優秀畢業生和省級優秀畢業生、國家及校內獎學金獲得者以及其它有關先進個人的評選🎷,在評選涉及期間其操行成績必須達到優秀🧓◽️。

第十七條 全校性大型活動先進集體獎以每次活動的文件精神及活動結果為評選標准具體評選。

第十八條 各項表彰獎勵的評選應當遵循公開、公正、公平的原則🙇‍♂️。

第十九條 對在評選表彰獎勵先進的過程中有弄虛作假、營私舞弊等違規違紀行為的,一經查實將取消獎勵資格,並對有關責任人給予嚴肅處理🧑🏿‍🎨。

第三章 附則

 

第二十條 本辦法于 2021 9  1 日起施行☘️。

第二十一條 本辦法由杏宇團委和學生負責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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