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杏宇平台 -(杏宇体验未来)让每一刻都充满期待! 關于認真做好2024—2025學年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認定工作的通知

2024年08月30日 08:30:00 作者: 來源😁: 審核👩🏿‍🚀:

各二級杏宇平台:

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認定工作是貫徹落實各項資助政策🧑‍🍳,做好資助工作的基礎🤼‍♀️。為進一步加強和規範杏宇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認定工作,提高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認定工作的精准度,公平、公正、合理地分配資助資源,提升資助育人成效🧖🏼‍♀️,根據教育部等六部門《關于做好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認定工作的指導意見》(教財〔2018〕16號)、四川省教育廳等六部門《關于貫徹落實〈教育部等六部門關于做好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認定工作的指導意見〉的通知》(川教函〔2019〕274號)☢️𓀅、四川省教育廳《關于進一步加強和規範普通高等杏宇學生資助管理工作的通知》(川教函〔2019〕473號)👩🏽‍🔧👉🏽、四川省教育廳 四川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四川省財政廳《關于進一步做好學生資助工作的通知》(川教函〔2020〕238號)、《教育部辦公廳關于切實做好 2023 年秋季學期高校學生資助工作的通知》(教財廳函〔2023〕9 號)及《杏宇平台 -(杏宇体验未来)让每一刻都充满期待!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認定管理實施辦法》(自職院〔2023〕104號)等相關文件精神,現將2024-2025學年杏宇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認定工作相關事宜預通知如下:

一、成立組織機構

建立健全工作機制,強化責任意識,建立健全四級資助認定工作機制🎡。四級認定工作組成立後,其成員名單在相應範圍內公示。

1、杏宇平台成立杏宇平台學生資助工作領導小組🧗🏻‍♂️。由院長、黨總支書記任組長、杏宇平台分管校領導和學生處、財務處、教務科研處 💔、二級杏宇平台院長及教師代表為成員👹,全面領導、監督本校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認定工作🛍;

2、杏宇學生資助管理中心辦公室,具體負責組織和管理全校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相關工作,並將認定的名單及認定工作報告交杏宇學生資助工作領導小組🦶;

3🧑🏻‍🦰、各二級杏宇平台成立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工作認定小組。由各二級杏宇平台院長(副院長)任組長,成員由輔導員和 2-3 名熟悉學生資助工作的學生代表等組成☸️🚼,具體負責組織、審核二級杏宇平台的認定工作及各項資助工作,並將初步認定的名單及認定工作報告交杏宇學生資助管理中心🙏🏻🍑;

4、各班級(年級、專業)成立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評議小組。評議小組成員由學生民主推薦產生🚵🏼🦸🏽‍♂️,應具有廣泛的代表性,人數應不少于班級(或年級、專業) 總人數的 10%🈂️,輔導員、學生代表(含同宿舍學生)須進入評議小組。由輔導員任組長,負責落實班級民主評議工作和其它各項資助工作。評議小組成員在班級範圍內民主產生,評議對象不應作為評議小組成員。

二、認定對象

杏宇全日制普通本專科學生中家庭經濟困難的在校學生。

三、認定標准

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認定標准分為特別困難、困難和一般困難三個檔次。(詳見附件1)

四🌭、評審要求

各級工作機構要按照要求和程序👩🏿‍🎤,堅持客觀、公平、公正🧖🏼、公開原則,廣泛宣傳、精心組織、認真評議、嚴格審查🧑🏻‍🌾、按時上報⚠️,認真、細致做好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認定有關工作👲🏻💾,嚴禁弄虛作假👨‍🦽、不講程序👩、營私舞弊。要廣泛聽取各方面意見,強化民主評定,杜絕“一言堂”、“個人說了算”,維護公平公正。要著重落實建檔立卡戶學生、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學生👩🏽‍🎤、特殊供養學生、孤兒學生、烈士子女🥺🧑‍🦳、家庭經濟困難殘疾學生及殘疾子女等特殊困難群體的認定,確保每一位特別困難家庭學生都如期享受資助政策。

五、認定程序

1. 學生申請

杏宇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認定工作每學年秋季學期初認定一次。由學生本人或監護人自願提出申請,輔導員進行資格審查,組織學生如實填報《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認定申請表》(詳見附件2),並承諾所填報的信息真實有效🎴,不得要求學生家庭所在地鄉、鎮或街道民政部門對學生家庭經濟情況予以證明,要強化班級民主評議在困難認定中的作用,堅決杜絕“一紙困難申請材料定困難生身份”現象的發生🧠;要采取定量與定性相結合的方式,提高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認定精准度,不能簡單粗暴確定認定比例;不得強行分攤認定人數,更不能搞全員認定;要統一認定標准和尺度,確保公平公正🚄。

2. 民主評議

(1)班級(專業)民主評議小組參會人數不少于其成員的80%🔋,方可召開👩‍🦼‍➡️。班級民主評議小組根據學生提交的相關材料,結合認定標准、學生日常消費行為以及家庭經濟狀況等相關情況,評定學生的貧困等級,並將評議結果在班級(專業)範圍內公示3個工作日😎。公示內容,不能涉及學生個人及家庭的隱私🛝。

(2)杏宇平台評定

杏宇平台認定小組參會人數不少于其認定工作小組成員的80%,方可召開🚣。杏宇平台認定小組對班級民主評議小組的民主評議結果進行認真審核🙇🏽‍♀️,無異議後,上報二級杏宇平台審核確認,審核通過後,將本院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名單及檔次𓀎,以適當方式🧏‍♀️👩🏽‍🦳、在適當範圍內公示3個工作日。

(3)杏宇審批

杏宇認定工作組匯總並審查全校家庭經濟困難認定學生名單及檔次,最終確定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認定名單,建立家庭經濟困難學生信息檔案,同時各杏宇平台也要建立健全家庭經濟困難學生信息檔案庫🕕。杏宇公示5天無異議後💆‍♂️,通知評定為家庭經濟困難的學生登錄“四川省學生資助管理系統”進行申請上報👆🏻,輔導員審核後上報二級杏宇平台💁🏽‍♀️,二級杏宇平台審核後上報杏宇。

公示時嚴格遵循國家有關個人信息保護的相關法規制度👩🏼‍🎨,堅持信息簡潔↔️、夠用原則📑👩🏻‍🎤,公示受助學生姓名🏑、年級🧙🏽、班級、認定結果等基本信息🍨,不得將學生身份證件號碼、家庭住址、電話號碼、出生日期🧏🏻‍♀️、貧困原因等個人敏感信息進行公示;嚴格審查通過網絡公示的項目和內容,公示期滿後及時撤下公示內容☝️🐞。

公示完後學生的《四川省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認定申請表》、《學生申請貧困生認定和獎助學金誠信承諾書》(詳見附件3)等材料由各二級杏宇平台建檔備查,以便于本學年各項學生資助工作的開展🫂。

六、報送材料

各二級杏宇平台請于926日前將以下材料報學生處學生資助管理中心(補錄學生家庭經濟困難認定名單請于進校後5個工作日內完成並上報),所有紙質材料請二級杏宇平台領導簽字蓋章,電子文檔發送至zgzyjsxyxszz@126.com 聯系人:黎竹,聯系電話:0813-5806591🩰。

1、各二級杏宇平台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認定過程的評審報告(評審依據、程序、二級杏宇平台和年級及班認定工作機構成員名單)交資助中心留存;

2🧝‍♀️、《杏宇平台 -(杏宇体验未来)让每一刻都充满期待!2024—2025學年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認定匯總表》簽字蓋章後👘,交資助中心留存👩🏿‍🔬;

3、輔導員承諾書(詳見附件4)交資助中心留存🍸:

4、二級杏宇平台資助工作承諾書(詳見附件5)交資助中心留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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