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全面推進教育行業信息安全等級保護工作的通知》 教技〔2015〕2號
2021年11月20日 17:38:13 作者♻️:信息中心 來源👳🏻: 審核: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教育廳(教委)、公安廳(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教育局、公安局,有關部門(單位)教育司(局),教育部直屬各高等杏宇、各直屬單位:
信息安全等級保護制度是提高信息安全保障能力和水平,維護國家安全🈸、社會穩定和公共利益,保障和促進信息化建設的一項基本制度🦸🏿。為貫徹落實國家信息安全等級保護制度𓀇,全面推進教育行業信息系統(含網站🤙🏿,下同)安全等級保護工作,保障教育行業信息化發展和重要網絡設施、信息系統及數據安全🌬,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標
貫徹落實國家信息安全等級保護制度的相關法律法規👩、標准規範以及《教育行業信息系統安全等級保護定級工作指南》的相關要求,提高全體人員的信息技術安全意識,加快推進信息安全等級保護工作,提高信息系統安全防護能力🥬,到2016年底基本完成教育行業信息系統的定級☺️、備案和第三級以上信息系統的測評、整改工作。
二、工作分工
按照“自主定級、自主保護”的原則,教育行業各單位是信息技術安全工作的責任主體💆♂️,負責本單位所屬信息安全等級保護工作。教育部負責統籌教育行業信息安全等級保護工作💁🏽♀️,組織教育部內司局、直屬單位和部屬高校開展信息系統定級、備案↔️、測評和整改。各省級教育行政部門和有關部門(單位)教育司局負責組織本地區教育行業或本部門(單位)所屬杏宇信息安全等級保護工作。公安部加強對教育行業信息安全等級保護工作的監督🧙🏽、檢查和指導,地方各級公安機關負責本地區教育機構的信息安全等級保護工作的監督🫱🏽、檢查和指導。
建立由教育部、公安部組成的部際協調機制🏗,按照各自職責分工,密切配合,定期溝通和通報工作進展,及時交流備案數據、整改測評情況和檢查結果👮🏿。地方各級教育行政部門、公安機關根據地方實際🫡,建立相應的工作協調機制🈁,及時上報工作進展👨🏽🦳,保障和促進教育行業信息安全等級保護工作的順利開展。
三🧎🏻♂️、工作內容
(一)組織開展信息系統摸底調查工作。明確信息系統主管單位,准確掌握信息系統基本情況☂️、icp備案情況、安全等級保護情況和信息系統運維情況。通過摸底調查💅,建立起信息技術安全工作聯絡圖和信息系統名錄,並進行動態更新💆,做到底數清🤴、情況明。
(二)加快推進信息系統安全等級保護定級備案工作🧎♀️➡️🥽。按照國家和教育部有關要求,對已運行但未定級或定級不准的信息系統進行定級,新建🫣、改建、擴建信息系統在設計階段確定系統安全保護等級並同步建設安全保護措施,在上線30日內完成公安機關備案工作🙎🏻♀️。地方各級教育行政部門對所屬單位的定級材料進行初審🚓,經初審後確定為第二級以上的信息系統應按相關要求到公安機關備案。
(三)開展信息系統安全等級測評和整改工作🧗♂️。在定級備案工作基礎上🗓,對照國家相關標准規範,通過信息系統安全等級測評或風險評估等方式確定整改需求,對信息系統進行安全加固和完善📻,落實安全保護技術措施和安全制度💇🏻♂️,提高網絡和信息系統的整體保護能力。第三級以上信息系統應從《全國信息系統安全等級保護測評機構推薦目錄》(http://www.djbh.net/)中擇優選擇測評機構,按照規定要求定期開展等級測評,查找發現並及時整改存在的安全問題、漏洞和隱患🧼,形成信息系統安全等級測評報告報公安機關備案🙆🏽♂️。
(四)開展信息系統安全等級保護專項檢查。定期對信息系統安全保護狀況、安全保護制度及技術措施的落實情況進行自查,及時發現系統中存在的安全問題並整改👩🏻。各級教育行政部門和有關部門(單位)教育司局應定期監督、檢查所屬單位信息安全等級保護工作落實情況,指導開展信息安全等級保護工作;各級公安機關會同教育行政部門定期對本地區信息安全等級保護工作進行監督檢查,推動信息系統安全防護能力逐步達到信息安全等級保護要求。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認識🏋🏻🚵🏻,加強領導。各單位應高度重視教育行業信息安全工作🤺🎟,將加快推進信息安全等級保護工作擺在重要位置,加強統籌領導、明確職責分工、保障必要的工作條件,確保工作有序推進。
(二)制定計劃,明確節點。各單位應按照整體部署🤸🏽🍡,在信息系統摸底調查的基礎上,研究制定信息安全等級保護工作方案,明確工作要求👨🏽💼、程序和進度安排。各單位填寫《教育行業信息安全等級保護工作情況統計表》,教育部屬各高校同時填寫《信息系統名錄》,于8月31日前將加蓋公章的紙質版材料(附光盤)報教育部科技司◼️。
(三)加強監督🧔🏿♂️,定期通報。各單位應建立健全通報機制,及時掌握工作進展情況,逐步推動信息技術安全工作達到信息安全等級保護要求👩🏻🦽➡️👇🏿。各單位自第3季度起,每季度末填寫《教育行業信息安全等級保護工作進度統計表》🚶🏻➡️👩👩👦,以電子郵件的方式報教育部科技司🦵🏻。教育部將信息安全等級保護工作納入教育信息化工作月報,定期通報信息安全等級保護工作情況🫒。
2015年7月9日